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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应用技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试行)
2017-12-08 18:12   审核人:

继续教育学院 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学院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重庆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大委〔201755)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任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组织与职责

(一)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全体院领导、党委委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吸收学院科室负责人、支部书记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二) 院党委对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

(三) 学院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审定学习计划。

2.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主持集体学习研讨。

3,提出学习要求,指导和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四)学院党委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 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议的制定,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五)院党委组织员担任学习秘书,负责发放学习材料,撰写新闻稿,建立和管理学习档案、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编发纪要或简报等。

(六)院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三、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和国家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10.高等教育特别是继续教育的基本理论。

(二)学习形式

1.集体学习研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3.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学院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学习要求

1.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2.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3.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体党员大兴学习之风。

5.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四、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一)学院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年度学习计划,由学院党委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二)院纪委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督查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的组织领导情况;学习内容的落实情况;计划的执行情况,如学习的内容、次数、形式、记录、考勤情况、学习效果等;信息报送情况,如学习动态、学习心得等。

(三)学院党委每学期结束前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四) 对不自觉遵守学习规定,不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并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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